由银行、保险、担保和服务机构通过约定,形成自愿结合的组织, 通过市场化方式为企业专利融资服务,实现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。
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向保险公司投保,缴纳专利质押贷款保险金。当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, 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。
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(不含青岛市)注册,具有法人资格,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线标准的相关规定。
参保企业应为质押专利的权利人,且在保期内维持专利权有效。
参保企业质押的专利技术已投入实施,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预期。
参保企业通过专利“政银保”方式获得贷款,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。
专利权质押合同已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。
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一般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%。开展专利保险业务年化费率一般不应超过贷款总额的2%,承担信贷风险比例不应低于60%。
以政府扶持为导向,以银行信贷投入为基础,以保险、担保等服务机构为保障,通过贷款、保险和财政补偿捆绑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利质押融资模式。